公司動態
華陽農藥GJX高能量子協同廢氣治理項目驗收意見
《“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堿破壞吸收法”廢氣治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要求,2017年12月2-3日,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在寧陽縣組織召開“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堿破壞吸收法”廢氣治理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驗收工作組由建設單位-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驗收監測單位-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環評單位-山東環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設計單位-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施工單位-山東金光玻璃鋼集團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專家(名單附后)組成。驗收組聽取了該項目環境保護執行情況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情況的匯報,查看了現場,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認真討論,形成驗收意見如下:
一、工程建設的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該項目位于寧陽縣磁窯鎮,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現有廠區內。企業對污水站運行過程中的產生廢氣的酸解池、堿解池、中間池、混凝沉淀池、均質池、調節池、曝氣池、沉淀池進行密封,采用“GJX 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堿破壞吸收法”對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惡臭氣體進行治理。項目總投資195萬元。收集的廢氣依次通過次氯酸鈉噴淋塔、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裝置、二級堿噴淋塔處理,最終通過1根40m高排氣筒排放。
項目于2012年3月開工建設,2012年5月建成投產。
山東環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受企業委托于2016年9月編制完成了《山東華陽農藥化工集團有限公司“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堿破壞吸收法”廢氣治理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寧陽縣環境保護局于2016年10月28日以寧環審報告表【2016】63號文件進行了批復,補辦了環評手續。
企業委托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承擔該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工作。青島譜尼測試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29日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區域進行了現場勘查和資料收集,并于2017年4月15-16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監測及檢查,根據監測和檢查的結果編制了驗收監測報告表,根據驗收評審專家組意見,又于2018年3月23-24日對排氣筒和無組織廢氣非甲烷總烴和氯化氫進行了補測。
2、工程變更情況
該項目實際建設與環評及批復變更主要為廢氣收集單元數量增加,處理廢氣量增大。根據《關于印發環評管理中部分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2015]52號)及《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制漿造紙等十四個行業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的通知》(環辦環評[2018]6號),變動未造成不利環境影響加重,不屬于重大變動。
二、環境保護執行情況
1、廢水
該項目廢水主要包括廢堿液和廢次氯酸鈉溶液,均排入廠區綜合污水處理站處理,處理后廢水通過污水管網進入磁窯污水處理廠深度處理。
3、廢氣
該項目主要對污水處理站各單元產生的廢氣密閉收集后進行處理,其中500m3/d預處理工藝中收集的廢氣依次通過次氯酸鈉、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二級堿噴淋塔后,最終通過1根40m高排氣筒排放;兩套1000m3/d生化處理工藝中收集的廢氣通過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二級堿噴淋塔后,最終通過1根40m高排氣筒排放;1萬m3/d廢水綜合生化處理工藝中收集后的廢氣通過二級堿噴淋塔后,最終通過1根40m高排氣筒排放。
未收集的顆粒物、氨、甲硫醇、硫化氫、臭氣濃度、非甲烷總烴和氯化氫廢氣無組織排放。
3、噪聲
該項目噪聲主要為風機運行產生的噪聲,企業通過選取低噪聲設備、基礎減振、消聲等措施降低噪聲排放。
4、固體廢物
該項目職工由集團公司進行調配,不新增員工,故項目無新增生活垃圾;項目為對現有工程進行廢氣處理,無固體廢物產生。
三、驗收監測結果
1、廢水
污水處理站出水口pH值、色度、溶解性總固體、懸浮物、化學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氯化物、陰離子表面活性劑、硫化物、石油類日均最大值均滿足《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31962-2015)表1中A等級標準要求和磁窯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要求。
2、廢氣
有組織廢氣:污水站廢氣排氣筒兩天內所測氨、硫化氫、甲硫醇最大排放速率及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表2標準。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最大排放濃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二級標準要求。
無組織廢氣:無組織排放廢氣廠界監控點氨、硫化氫、甲硫醇、臭氣濃度均滿足《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1993)表1二級標準。顆粒物、非甲烷總烴、氯化氫排放濃度均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表2中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該項目北、西廠界晝間噪聲測定值在54.5-63.6dB(A)之間,小于其標準限值65dB(A);北廠界夜間噪聲測定值在53.7-54.2dB(A)之間,小于其標準限值55dB(A);西廠界夜間噪聲測定值在58.9-59.9dB(A)之間,大于其標準限值55dB(A)。
驗收監測期間,北廠界晝夜噪聲和西廠界晝間噪聲均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要求,西廠界夜間噪聲不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聲環境功能區標準,主要受項目風機影響,周圍200m范圍內無敏感建筑物。
四、驗收結論
“GJX高能量子協同分解氧化除去法、堿破壞吸收法”廢氣治理項目執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落實了環評報告表及其批復要求的環保措施,污染物達標排放,項目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通過驗收。
五、后續要求
1、建設液堿罐和堿噴淋塔的圍堰,并規范設置導排系統和應急事故池。次氯酸鈉儲存池改造為地上儲罐,防止泄露。
2、規范設置環保標志和標識。加強對環保設備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污染防治設施穩定正常運行, 各項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3、加強企業自主監測能力建設,定期開展污染源檢測。按照《企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管理辦法》要求進行環境信息公開。
驗收組
2017年12月3日